巴西海外仓的滞销品本地消化渠道是否需额外缴纳增值税?

跨境物流疑问 2025-11-18 11:32
巴西海外仓滞销品通过本地消化渠道处理时,是否需额外缴纳增值税(ICMS)取决于货物流转状态及处理方式,核心依据2025年现行州级流转税规则及税改过渡政策。若滞销品处于保税监管状态,未进入本地市场流通时暂免ICMS;一旦通过本地销售、转售给批发商等渠道进入消费环节,则需按州际或州内交易规则缴纳增值税,这一要求不受“滞销品”属性影响。

本地销售渠道的增值税缴纳需遵循ICMS计税规则,2025年4月起,阿克里、巴伊亚等10个州已将进口商品ICMS税率上调至20%,计税基础为“商品价值+进口税+联邦税”的合计金额,与常规商品流通适用同一标准。若通过折价促销等方式消化,仍需按实际交易价格核算税额,不可因滞销性质申请税率减免。捐赠渠道需区分商品类型,仅符合“基本食品篮”等法定免税目录的商品可豁免ICMS,其他品类即使捐赠仍需申报应税价值并缴税。销毁处理虽不直接产生流转,但需在海关监管下完成备案,确保未进入流通环节,否则可能被认定为隐性交易面临补税风险。

操作中需注意,保税仓货物转本地消化前需完成海关监管转换手续,通过SISCOMEX系统关联原始进口数据与消化方案,确保税务申报与物流状态同步。跨州流转的滞销品还需适用DIFAL机制(州际税率差异调整),避免因税率适用错误引发稽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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