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西关税的“累积原产地”规则是否允许整合多国原材料?

物流专线 2025-08-18 17:03

巴西关税 “累积原产地” 规则允许整合多国原材料,但需符合《南方共同市场(Mercosur)原产地规则》:分双边累积(仅 Mercosur 成员国间原材料可累积)与斜边累积(允许 Mercosur 成员国与自贸伙伴如智利的原材料合并,需经实质性加工且区域价值成分 RVC40%)。

中智巴三国原材料整合需通过特定路径:因中国与 Mercosur 无自贸协定,中国原材料无法直接与巴西原材料累积,需经智利加工(满足实质性加工、RVC40%)转化为符合规则的成分,再出口至巴西,方可与巴西原材料合并计算。

关键操作要点包括:RVC 需按公式计算且达标,敏感品类(汽车、纺织品)有额外要求;需提供完整 “加工证明链”,且规则可能动态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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